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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财会监督 王春飞教授《中国会计报》撰文解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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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会计报》刊发会计学院数智会计系教工党支部书记王春飞教授撰写的文章《以财会监督现代化赋能财政治理高质量发展——基于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思考》。

全文如下: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现代化建设直接关系财政政策效能的发挥、财经秩序的维护和国家治理的效能。

锚定财会监督的时代定位

新时代财会监督绝非传统意义上财政、财务、会计监督的简单叠加,而是经党中央赋予新内涵的系统性监督体系,其本质是政治监督在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这种政治定位决定了财会监督必须始终坚持党中央当家理财的根本原则,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监督全过程。

从实践维度看,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集中体现为“两个保障”:一是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财经领域落地生根,通过对专项债券使用、科技投入、民生支出等重点领域的精准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始终流向国家战略急需处。二是保障国家财经安全,聚焦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财务造假等突出问题,以严密监督筑牢经济安全防线。

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新格局

近年来,财政部牵头推动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方协同体系,实现了监督主体的全面覆盖与职能互补。这种体系重构打破传统监督的碎片化困境,形成了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监督合力。

在横向协同层面,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形式的贯通融合取得实质性突破。各地通过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成果互用机制,实现了专业优势互补。在纵向联动方面,财政部推动各地监管局与地方财政部门协同发力,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监督链条,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预算单位与重点项目现场,确保监督无死角。

中介机构作为专业监督力量,其作用愈发凸显。财政部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发挥社会审计作用,同时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的惩戒力度,以强监管倒逼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这种“监管+惩戒”的组合拳,推动形成了单位自主、中介把关、政府监管的良性监督生态。

锚定高质量发展的监督重点

当前财会监督正从全面覆盖向精准发力转变,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与薄弱环节。“十五五”时期,积极财政政策将更加强调精准性和有效性,财会监督在此过程中的首要职能,是确保这些政策工具在执行中不偏离设计目标,防止政策空转或资金滥用

在风险防控领域,财会监督成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键抓手。按照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的原则,监督重点直指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突出问题,通过对融资平台转型、隐性债务置换的全程跟踪,将不新增隐性债务的铁纪律落到实处。财会监督在此领域的核心任务,是通过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预警局部风险;通过参与一揽子化债方案的实施,确保隐性债务置换合规透明;通过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切断风险生成路径。

在资金效能提升方面,财会监督不仅要关注花钱是否合规,更要评价花钱是否有效。“十五五”规划指出要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财会监督通过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分配惯性,促使各部门依据事业发展和绩效结果申请预算,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按照“十五五”规划提出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会监督需建立健全政策后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

科技创新与民生保障领域成为监督新重点。针对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监督工作从重投入向重效能转变,通过全流程监督确保资金向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在民生领域,围绕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通过精准监督保障惠农补贴、医保资金等直达基层群众,切实维护群众财经权益。与此同时,针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监督工作从源头发力,通过明确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业务经办人的责任清单,将会计责任延伸至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初环节,从根本上遏制财务造假土壤。

夯实财会监督的保障支撑

实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监督目标,亟须从法治、技术、队伍三个维度夯实保障,推动财会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跨越。法治建设是根本保障,新修改的会计法已实施,完善财会监督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明确监督权限、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违法成本,为监督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依据。

信息化建设是效能提升的关键支撑。财政部正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财会监督信息平台,整合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税收征管等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异常交易、违规行为的智能预警。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中,信息化手段已实现对债务规模、资金流向、偿还能力的动态监控,为风险研判提供了精准数据支撑。

队伍建设是核心支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财会监督队伍需兼具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财政部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跨部门交流等方式,着力提升监督人员对财政政策、会计准则、信息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强化斗争精神培育,鼓励监督人员敢于较真碰硬,在重大财经违规问题查处中发挥“探头”作用。各地监管局践行“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正是队伍能力建设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财会监督关乎国家治理效能,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财会监督在这幅蓝图中占据着关键位置。财会监督的现代化既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保障,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唯有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完善协同监督体系,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才能让财会监督在规范财经秩序、防范化解风险、保障民生福祉中发挥更大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撰稿 | 党颖欣

排版 | 刘怡帆

审核 | 郑登津 王伟


媒体名称 中国会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