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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第二批次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发布时间: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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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院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教育部直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有着“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的美誉。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会计学科始建于1952年。2003年9月在原会计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会计学院,是目前全国高校会计学科办学规模最大的高级财会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在国内会计、审计和财务学科教育中居于领先地位。

会计学院办学层次齐全,自1978年恢复招收会计学专业本科生之后,于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7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全国首批),2007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全国首批),2024年获得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全国首批)。

会计学院不断完善学科体系,学科建设成效突出。继2002年被北京市授予“北京市重点学科”之后,于2007年9月被教育部授予“会计学国家重点学科”,同年《管理会计学》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2007年12月会计学专业被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5年、2020年、2025年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中,学院均获评最高级别A级成员单位。

会计学院拥有一支以资深教授为学术带头人,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力量,高学历、年轻化、具有国际视野、理解中国实践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师包括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支持人才”、中组部和教育部国家级人才、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学院选拔优秀教师,积极参与监管部门、行业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派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促进教师加深对中国实践的理解,鼓励教师发现并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现实问题。

会计学院拥有一支具有较强业界影响力的行业导师队伍。聘请300余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高管担任行业导师,包括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行业导师深入参与学生培养环节,在产教融合、行动学习、课程建设、实习实践、职业规划、就业支持等方面为学院和研究生提供资源和帮助。

会计学院科研实力雄厚,学术研究方向紧跟学科前沿,扎根中国实践,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学院教师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了一批高质量成果,部分成果获得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学院教师在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各个分支领域承担了大量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教师团队积极参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咨询与课题研究。会计学院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在理论界和实务部门产生了较大影响,是我国管理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管理以及财务会计等领域的重要研究基地之一。

会计学院积极探索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之路,以行动学习为导向,在课程模块化、实务化、信息化、国际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改革,其改革成果《以行动学习为导向,打造知行合一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获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开创富有特色的“奥马行动(管理会计行动学习)”,向行业导师征集选题,研究生自由组队参与到遴选的专题项目。大量选题通过提炼升华,形成了一批优秀教学案例和教学案例精选教材,多项案例荣获MPAcc优秀教学案例奖,一批论文入选全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学院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培养基地建设,与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核集团、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教学科研基地。与北汽股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获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示范性联合培养实践基地。

会计学院毕业生深受社会的广泛赞誉,多年来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和社会评价,均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新一代毕业生以其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出色的综合能力成为用人单位青睐的对象,在社会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培养目标

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按照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思路,优化会计人才培养结构,完善会计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会计学院招收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25300。

我校会计博士专业学位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政治素质过硬,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会计实践经验,能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并能够提炼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实践创新,为构建中国自主的会计知识体系做出积极贡献的高级管理人才。

三、学制及录取类别

(一)学制

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二)录取类别

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采取非全日制教学模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四、招生计划

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后续即将发布的2026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的通知。

五、学费及住宿

(一)学费

58万元/生(四年合计,14.5万元/学年)。

基本学制之上,每延长一年须按学校规定正常交纳学费。

(二)住宿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正式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报到日后第14日前,含第14日,下同)取得硕士学位。

3.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正式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如教育部后期出台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4.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5.有至少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具备良好的外国语水平。

7.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8.一般应具有会计或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七、报名程序

申请考核报名将于近期启动,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后续通知为准

申请考核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和材料报送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均按要求完成的考生方为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报要求:

1.报考条件核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阅《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s.cufe.edu.cn/info/1033/6599.htm,以下简称招生章程),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网上填报信息。我校申请考核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如实、完整、详细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使用已注册账号登录进行修改,报名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如考生重复报名,我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条已完成缴费的有效报名记录,其他报名记录认定无效。

3.网上缴费。网上报名后,凡是已向学院报送申请材料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上缴纳200元报考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缴纳报考费的,不予退费。

(二)材料报送

材料清单和材料提交方式见附件1《资格评定材料清单》,材料模板见附件2《资格评定材料模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或未按学院要求报送材料,均视为资格评定未通过。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评定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八、招考方式

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招生,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择优考核遴选。“申请-考核”制招生分为资格评定和考核两个阶段,在计划名额内,通过考核的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

(一)资格评定阶段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开展资格评定。根据计划名额,按照评定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个考核阶段的考核名单。资格评定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

(二)考核阶段

1.外国语考核

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核采用材料评定方式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外国语考核,不再组织外国语笔试。外国语考核仅区分合格与否,不作为考生最终考核总成绩加总项。

2.专业基础课笔试

专业基础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综合》,主要考察考生对会计学和管理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实践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专业基础课笔试达线者方可进入下一考核阶段。

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后续通知。

3.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形式为闭卷考试。

4.专业素质考核

专业素质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形式为面试。专业素质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外语听说能力等。通过考生个人汇报、抽题作答、考核组提问等形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能否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会计学院网站(https://soa.cufe.edu.cn/)后续通知。

体检

考生须在录取后进行健康状态申报,入学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文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一、培养和学位

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组制度培养,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课程开设强调产学研一体化深度融合,课程组由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外行业导师共同构成,联合授课。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会计博士专业学位。

信息公开与招生咨询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研究生院官网《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后续报名通知。

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录取办法、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和通知书发放等)将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最新信息。如有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9034

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9288

咨询邮箱:cufekjphd@126.com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gs.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官网:https://soa.c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附件:

附件1:2026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资格评定材料清单.doc 

附件2:资格评定材料模板.zip



审核 | 江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