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和中央财经大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会计学院将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会计学院特制定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参加远程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考生“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第一机位(建议电脑端)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第二机位(建议手机端)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10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上半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效果图如下:
2.复试房间要求:考生要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禁止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生座位周边不得摆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和电子设备等。不得选择考研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
3.网络环境要求:考生所用网络须遵循高速且抗干扰原则,保证至少以下两种方式接入网络:有线宽带、无线网(WiFi或手机热点)、4G/5G移动通信信号。
4.远程复试平台
钉钉(第一机位)和腾讯会议(第二机位)。
钉钉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
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5.远程复试平台使用指南
钉钉:在硬件设备上下载安装好“钉钉”,点击注册钉钉并且登录自己的钉钉账号。参会者可通过链接或入会口令等多种方式,快速定位指定会议室,一键参会。详细使用手册可登陆钉钉官方网站查看或下载使用手册。
腾讯会议:在硬件设备上下载安装好“腾讯会议”,点击注册腾讯会议并且登录自己的腾讯会议账号。参会者可通过链接或会议号进入会议。详细使用手册可登陆腾讯会议官方网站查看或下载使用手册。
6.硬件设备具体要求: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支持音、视频)或手机(支持音、视频)均可。
二、远程复试平台预演时间及安排
1.预演时间:5月8日
2.预演安排:预演前,考务人员会通过机器人向考生报名考试登记时的手机号申请添加钉钉好友和微信好友。添加好友后,考生请耐心等待考务人员的远程复试平台预演指令。
三、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的时间安排、组织程序和要求
1.时间:2021年5月8日 16:00
2.形式:互联网远程复试
3.内容:专业潜质面试(含专业笔试内容)和外语听说测试
4.面试程序:
(1)考生根据个人面试时间段备考等候,备考等候前请按照“考生双机位”要求提前布置考试环境和调试设备。备考中请等待复试秘书邀请进入复试会议室的指令。
(2)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您的名称”修改为“真实姓名”。打开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摄像头,关闭第二机位麦克风。然后请向考官出示身份证件,证件审核通过后按照复试秘书的指令要求检查考生周边环境。
(3)考生在复试秘书的引导下答题。
5.面试要求
每位考生远程复试时间为30分钟。
复试过程中,考生须穿着得体,全程面向主机位摄像头且视线不离开第一机位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口罩、墨镜等;不得化浓妆,不可遮挡耳部,不得佩戴耳饰或耳机,不得使用美颜或变声功能、不得使用虚拟背景。复试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场,不得低头和左顾右盼,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翻阅资料,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录屏,不得将试题传递至他人或网络,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以任何方式助考。
考生出现违反本细则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我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对应处理。轻则取消复试成绩,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情节严重,如替考、组织作弊等,交由公安机关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处理。
四、复试资格审查
五、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研究生录取根据招生人数分专业和分类别以总成绩高低为序进行录取。考生的总成绩为65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Í1.5+复试总分Í2。复试总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复试总分=专业素质评定成绩Í0.1+专业潜质面试成绩Í0.8+外语听说测试成绩Í0.1。专业素质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潜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分不及格不予录取。
六、学院对外联系和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楼1001
咨询电话:010-62288839
咨询邮箱:mpacc@cufe.edu.cn
联系人:朱老师
本细则经会计学院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院招生复试工作组。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