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安排
(一)会计学博士(学术学位)复试考核
1.专业课笔试考核
考生范围:通过外国语笔试和基础课笔试的会计学博士(学术学位)考生,名单预计于12月9日公布
考核时间:12月10日8:00-12月10日10:00
考试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1112会议室
特别说明:(1)笔试考核为闭卷考试,专业课笔试考核时间为120分钟;(2)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并携带黑色签字笔;(3)考生请于7:30到达考场后进行签到和身份核验。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笔试考核
考生范围:通过专业课笔试考核的会计学博士(学术学位)考生
考核时间:12月10日13:00-12月10日13:30
考试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419教室
特别说明:(1)笔试考核为闭卷考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笔试考核时间为30分钟;(2)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并携带黑色签字笔;(3)考生请于12:40到达考场后进行签到和身份核验。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外国语面试考核
考生范围:通过专业课笔试考核的会计学博士(学术学位)考生
考核时间:12月10日13:45开始
候考地点:请于13:40到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421教室候考
特别说明:(1)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用于考生身份核验;(2)考生请于13:40到候考教室查询考场和面试顺序并进行候考,接到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后进入指定面试考场;(3)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可使用PPT(是否使用PPT不影响专家评分),请于12月9日17:00前将PPT发送至cufekjphd@126.com,PPT命名为“学博+考生姓名”,收到邮件自动回复为发送成功,逾期不再接收;(4)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面试:采取随机抽题方式考核,综合能力的考核为对科研基础和科研潜质的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外国语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二)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复试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笔试考核
考生范围:通过外国语材料评定和基础课笔试的会计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名单预计于12月9日公布
考核时间:12月11日13:00-12月11日13:30
考试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403教室
特别说明:(1)笔试考核为闭卷考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笔试考核时间为30分钟;(2)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并携带黑色签字笔;(3)考生请于12:40到达考场后进行签到和身份核验。
2.综合能力面试考核、外国语面试考核
考生范围:通过外国语材料评定和基础课笔试的会计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名单预计于12月9日公布
考核时间:12月11日13:45开始
候考地点:请于13:40到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401教室候考
特别说明:(1)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用于考生身份核验;(2)考生请于13:40到候考教室查询考场和面试顺序并进行候考,接到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后进入指定面试考场;(3)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可使用PPT(是否使用PPT不影响专家评分),请于11月10日中午12:00前将PPT发送至cufekjphd@126.com,PPT命名为“专博+考生姓名”,收到邮件自动回复为发送成功,逾期不再接收;(4)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面试:采取随机抽题方式考核,综合能力的考核为对专业基础和专业潜质的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外国语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会计学博士(学术学位)总成绩=基础课笔试(管理学基础)*0.1+专业课笔试*0.2+综合能力考核*0.63+外国语面试考核*0.07
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总成绩=基础课笔试(会计专业综合)*0.3+综合能力考核*0.63+外国语面试考核*0.07
三、学院录取原则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按考核总成绩排名,在专业总招生名额内,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学校划定分数线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国语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外,其余不予录取情况: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提交时的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的;
3.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4.影响录取的其他情形。
四、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咨询电话:62289288、15201538175(仅工作时间8:00-17:00)
咨询邮箱:cufekjph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