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会计学院助理教授林雯与英国兰卡斯特大学Argyro Panaretou教授、Grzegorz Pawlina教授和美国密西根大学Catherine Shakespeare教授合作的学术论文“What can we learn about credit risk from debt valuation adjustments?”发表于会计学国际顶级期刊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 (RAST)第28卷(2023年12月号)(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1142-022-09705-0)。RAST是会计学领域五大国际顶级期刊之一。
引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选择权一直是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中备受争议的问题之一。美国会计准则(SFAS No. 159)和国际会计准则(IFRS 9)均规定,选择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负债的企业必须在利润表中确认并单独披露债务估值调整。债务估值调整是指由于公司信用风险的变化而导致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化。因此,当企业信用风险降低时,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提高导致企业未来需要偿还的债务增加,从而确认负的债务估值调整,进而降低企业净利润;相应的,当企业信用风险提升时,会确认正的债务估值调整,进而提高企业净利润。
这种收益和损失的确认方式与人们通常的理解相反,且难以向投资者解释。以往文献多关注确认债务估值调整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但鲜有文献探讨债务估值调整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
本研究利用美国银行控股公司的数据,发现债务估值调整无法被基于市场信息度量的银行自身信用风险所解释。这个结果一方面可能是管理者在度量债务估值调整时,使用了银行内部信息;另一方面可能是管理者使用债务估值调整进行盈余管理,从而无法真实反映银行自身信用风险变化。
在进一步的分析中,本研究基于计算债务估值调整的信息来源,将样本划分为以使用公开信息计算债务估值调整的报告主体(第一级和第二级)和以私有信息计算债务估值调整的报告主体(第三级)。结果显示,被划分为第一级和第二级的银行,其披露的债务估值调整可以被银行自身信用风险所解释,而被划分为第三级的银行则可以使用债务估值调整预测银行未来信用风险变化。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从公允价值计量信息来源的视角,为债务估值调整确认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提供了经验证据。研究还深入理解了管理者在计算第三级公允价值时如何运用其自由裁量权,揭示了管理层在估计信用风险方面的信息优势,并强调债务估值调整在提供企业信用风险信息中的潜在价值。该研究为有关公允价值会计的有用性方面的讨论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校会计学科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自2014年起开始在会计学国际顶级期刊发表成果,至2020年底有我校会计学科署名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已涵盖会计学领域的五份国际顶级期刊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JAE)、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JAR)、The Accounting Review(TAR)、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CAR)和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RAST)。林雯助理教授在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发表的上述合作研究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我校会计学科的专业前沿贡献和国际国内声誉。
撰稿 | 林雯
校对 | 王彦超 王伟
排版 | 党颖欣
审核 | 吴溪